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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此项改革举措意味着患者在“预住院”期间产生的各项合规医疗费用被纳入住院费用结算,有助于打消医疗机构、患者对“预住院”的顾虑,实现患者得便利、医疗机构更高效、医保减负担的共赢目标。
什么是“预住院”?简而言之,就是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在入院前完成必要的检查检验,避免所有医疗行为都等到住院后再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中提出,创新理念、服务向前,提升患者诊前体验,医疗机构可对符合要求的患者,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办理“预住院”。这为推行“预住院”树立了风向标。
此前,湖南、广东、河北、山西、四川、湖北等省份已探索推行“预住院”模式。为充分释放政策便民惠民效应,有的医疗机构建立了“预住院”服务中心,让患者“一站式”完成入院常规检查检验及专科检查检验,不必再反复到院、东奔西跑;有的医疗机构升级信息系统,优化“预住院”评估预约和入院安排,实现患者信息从门诊到住院系统的无缝流转,确保病历和费用实时归档和结算,降低了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操作难度。
开展“预住院”是一场“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升级,能给患者省时间、省精力、省花销。也须明确,“预住院”模式仅适用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的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预住院”疾病指征,执行诊疗规范,通过推行标准化术前评估实现“预住院”证的精准开具。
推行“预住院”过程中,还需警惕骗保问题。为加强监管,北京特别强调对虚假计费、重复检查、冒名顶替、降低住院标准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违规医疗机构将退出试点范围;四川省引入“医保区块链存证平台”,实现预住院全流程数据上链、不可篡改;武汉市医保局建立大数据风控模型,从就诊频次、检查关联性等维度进行异常行为自动筛查。只有不断完善机制、升级手段,才能扎紧监管的“笼子”。
确保“预住院”顺利推行,需要医疗机构各科室紧密配合“做减法”,也需要医疗、医保之间通过无缝衔接“做加法”,“两只手”一起推。“做加法”的目标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让医疗机构、患者、医保各方都能从中获保障、得鼓励。此前,一些地方在推行日间手术的过程中,由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没能跟上,面临落地难的问题。促进医疗服务流程重塑和医疗服务效率提高,需要医疗、医保在信息沟通、改革协同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共同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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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乔宁(媒体人)
编辑:李诗尧
校对:杨真宇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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