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申报
每年1月和7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所属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申报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低保、三无、重残(1-2级)人员的证件复印件。
因病致贫人员由社区(村)提供书面证明及疾病诊断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医保手册复印件、医疗补助申请报告(注明联系电话及姓名)。
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表复印件。
核查与公示
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并登记造表。
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会在社区(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无异议,社区(村)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街道社保站复核。
审批
区医保中心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审定。
审核通过后,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