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变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第二次拍卖流拍后,依法在同一拍卖平台以较低价格进行变价处理的活动。变卖价格通常低于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但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五折。
司法变卖的主要特点如下:
执行程序中的变现方式:
司法变卖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变现的一种方式,通常在第二次拍卖流拍后进行。
价格较低:
变卖价格一般低于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但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五折,具体价格由法院根据拍卖平台设定。
变卖平台:
变卖活动通常在同一拍卖平台进行,以便于公众监督和竞拍。
适用情况:
当拍卖不适宜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时,法院可以决定进行变卖。
司法变卖是法院在处理被执行财产时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尽快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