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调令的步骤如下:
联系原单位
如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可以联系原单位的人事部门,请求他们将调动手续转交给新单位。
如果原单位已经变更或倒闭,则去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咨询如何办理。
查询原始档案
可以查询调动审批表、工资介绍信、组织介绍信等文件,这些文件可能包含调动手续的有关信息。
如果原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可以前往档案局或档案馆查询原来的调令文件。
准备补办资料
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如存档证明、寄存证明等。
提供调令丢失证明,如遗失声明、邮寄凭证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提交补办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相关部门提交补办申请,通常需要去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等部门办理。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重新开具调令并归入档案。
等待审核
提交资料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建议:
在补办调令的过程中,保持与原单位的沟通,确保他们配合提供所需材料。
如果原单位无法提供帮助,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咨询,寻求进一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