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行为主要指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暴力袭击:
使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进行攻击,如拳打脚踢、使用警械等,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使用危险物品: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警察进行袭击。
驾驶机动车撞击:
驾驶机动车撞击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其他严重行为:
包括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警察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以及打砸、毁坏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的行为。
威胁手段:
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
多次袭警:
纠集多人袭警或袭击多名警察。
累犯:
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
这些行为不仅危害警察的身心健康,而且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法律权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袭警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
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以免构成袭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