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育津贴的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缴费基数:
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
日标准:
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支付主体: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差额补足:
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按产假工资发放;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特殊情况:
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
女职工异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其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男职工生育津贴:
男职工生育津贴根据女方的生育情况而定,一般可领取1000-2000元左右,具体金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2月1日发布的最新规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