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并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参保机构会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条件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手续
原社保所在经办机构在接收同意接收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异地转接手续。
新参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人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和申请表。如果是单位员工,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既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具体步骤
到原社保所在地社保局窗口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准备转出材料。
准备材料:个人身份证件、社保卡、社保转出申请表等。
填写社保转出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原社保机构信息、转入社保机构信息等。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将社保转出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原社保机构,等待审核。
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审核通过后,原社保机构会将个人社保信息转出到转入社保机构,同时发放社保转出证明。
到转入社保机构办理入户手续:拿着社保转出证明到转入社保机构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和手续都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