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犯在逃的情况下,对从犯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定罪量刑:
即使主犯在逃,对从犯的定罪量刑应当依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和确凿充分的证据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审理,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从犯,不论主犯是否到案。
等待主犯归案: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待主犯归案后才对从犯进行判刑。如果主犯持续一年都未到案,法院可能会对在案的从犯进行判刑,但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
如果主犯存在自首等特殊情况,而从犯没有,则从犯的处罚不应随主犯的减轻处罚而减轻。此外,司法机关在办案期限有限制,对于已经逮捕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嫌疑人,一般会在数个月内宣判。
综上所述,主犯在逃时,从犯的定罪量刑和处罚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同时考虑到主犯归案的不确定性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从犯的刑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