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的母亲是嬴政的老婆郑夫人。据史书记载:嬴政一生是沒有立皇后的,是后世人将她称作郑皇后,是因为扶苏的关系。史书还记载,“扶苏是秦始皇的嫡长子,地位尊崇,如果不是赵高作梗,嬴政的继位者就是扶苏无疑。”以笔者看来,这种论断毫无根据。
史书还记载:“扶苏死后,后世人诸人(什么人?)都同情扶苏的遭遇,都尊称其为公子扶苏,尊其母为郑皇后”。
扶苏的母亲是郑国人,是郑国的一个普通歌女,当时郑国有首情歌叫《山有扶苏》。后来郑夫人被嬴政收入宫中,不久就为嬴政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扶苏。
扶苏有没有妻子?史书记载少之又少。但是根据历史推测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王翦的后代。一种说法是李斯的女儿。
笔者认为第一种说法,来自历史记录的推断。秦汉时的历史之中曾经记载过,秦始皇不喜欢自己的长子扶苏,扶苏听到这个消息后向王贲求助,称王贲为“姻伯”。姻伯这个称呼是对当时姻亲的称呼,王贲是王翦的儿子,说明扶苏和王翦是姻亲关系。但是,第二种说法更令人不可信。如果扶苏与李斯是翁婿关系,在赵高杀扶苏的时候,李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去改遗诏。要知自己的女婿要继帝位成皇帝,难道还会惧怕一个阉官吗?
这里有两个疑点:一、如果扶苏是李斯的女婿,改遗诏、杀扶苏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二、如果李斯屈从赵高改遗诏杀扶苏,扶苏和李斯是翁婿关系,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所以说史公司马迁留给我们的疑点还是有的。

在夏朝的时候,就把禅让制改成了继承制。立嫡长子的制度是在周朝未期完善的,所以天下就变成了以家人的天下。我的问题是:一、郑夫人不是太后,扶苏怎么能是太子?二、怎么能证明郑夫人是秦始皇的第一夫人?即然不能证明郑夫人是第一夫人,扶苏怎么会成为嫡长子。三、沙丘始皇帝病是叫扶苏回咸阳会丧,并沒有说扶苏以太子的身份回咸阳奔丧。四、《赵正书》证明是始皇帝生前就定了立胡亥为太子的,并且是征求了李斯与冯去疾二位左右丞相的意见定下的。有专家说《赵正书》是孤证,那么司马迁于秦亡六十多年才出生,秦亡近百年后司马迁才写《史记》,请问他写的《李斯列传》就是铁证了吗?
据史书记载:咸阳嬴氏太庙,昭襄王晚年立护法铁碑。在洛阳九鼎之一的雍州鼎的西则又有一宗铁碑。碑身上刻:《秦王大婚约法》:国君大婚,事涉大政。为安邦国,为定社稷。自秦王政起,后世秦王之大婚,须依法度而成。其一,秦王妻女,非天下民女不娶。其二,秦王不立后,举凡王女皆为王妻。其三,王女不得涉国事,家人族人不得为官。其四,举凡王女,所生子女,无嫡庶之分,皆为王子公主,贤能者得继公器。凡此四法,历代秦王凛尊。不尊约法,不得为王。欲废此法者,王族共讨之,国之共讨之!(参阅乾坤合同第三章)

按此大婚约法,扶苏也就是秦王族公子,怎么会是嫡长子呢?茅焦曾于秦王政介绍了一位齐国女子后,秦嬴政王才下诏立下此秦王大婚约法。他的原配夫人被称其为皇后是从何说起的呢?(就包括后来的胡亥那么荒淫无度也没敢立后)
再则,秦立太子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国事,应该举行一个非常隆重庄严的仪式。因为这是江山社稷立法继承人的大事,是要诏告天下的。秦嬴政继位时,是举行了隆重的佩剑加冕仪式,史书均有记载,秦二世继位时也是如此。如果扶苏是储君继位为太子的话,更应该有一个隆重的仪式,司马迁《史记》包括其它史书上为何沒有记载,其不令人费解吗?
综上所述,所以扶苏太子一说,纯粹是反秦势力及儒家派士子们的臆想杜撰而已,疑点多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