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中断后,有以下规定:中断期限:医保中断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续缴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通常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